关于加强资产经营公司所辖校办企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来源: 资产经营公司
作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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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资产经营公司所辖校办企业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 1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积极推进校办产业规范化和科学技术产业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校有产业管理法规和学校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校办产业的经营行为,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校办产业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实现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

  三、责任体系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主管校办产业的校领导对校产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执行上级和学校校产政策,对校办产业具有监管职责;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依据各自分管的业务,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资产经营公司建设,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由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上报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审批,会议纪要及时备案。

  (二)、严禁以事业法人的身份直接投资办企业

  1、彻底杜绝以学校校名为企业冠名。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禁止校级领导干部在除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之外的下属企业兼职的规定。

  (三)、严禁校内各非法人单位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和投资活动

  加大工作力度,对尚未划转的全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尽快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划转到学校资产经营公司。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统一财务报表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定期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检查。

  (五)、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

  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实行以资本管理为主,实物管理为辅的办法,实现目标管理和效益管理,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注意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1、对多年经营不善,或没有给学校上交利润的企业提出关闭;

  2、对关系复杂,遗留问题多,尚有较多债务的企业采取注销;

  3、对有一定市场前景的科技企业,将进行适当改制;

  4、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1、坚持例会和上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

  2、重要事项由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上报主管校领导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会议纪要及时上报校领导或董事会备案。

  3、重要人事任免由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上报主管校领导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审批;会议纪要及时上报校领导或董事会备案。

  4、企业的重大事项,如每年企业上缴任务完成情况、企业改制进展情况、企业运营情况等随时上报学校。

(七)建立与健全内控机制,努力防范各类风险

  1、严格遵守《董、监事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的人事及其考核与奖惩制度。

  2、严格遵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与监控企业的投资行为。

  3、严格遵守《统一财务报表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监控。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检查。

  校产工作人员要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国家和学校产业政策管理校有产业,履行对所属企业管理与监督的职责。采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等基本形式,保证监督的有效性。

  (二)责任追究。对下列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一是本企业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的;

  三是本企业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或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是对上级部门及学校党政的决议、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公司

                                                0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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